1、沉默权与辩护权是现代刑事诉讼保障被追诉人的两项基本权利。
2、犯罪嫌疑人作为被追诉人,应当享有辩护权.
3、刑事诉讼中的律师执业豁免权,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权的一种延伸,也是现代法治国家应当赋予律师一项重要内容。
4、同时,它又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辩护权的特殊手段。
5、其辩护人在事实与法律适用方面行使辩护权,均不应受到限制。
6、法官可以在不妨碍辩护权行使和在指控罪名的框架内,根据事实和法律直接变更指控罪名,其他情形下应商请公诉机关变更诉讼。
7、被告人有获得律师辩护权。
8、在检察机关起诉的被告人及犯罪事实范围内,在不妨碍被告人辩护权行使的前提下,法院可以变更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
9、司法层面上,应形成尊重和保护律师依法执业、依法行使辩护权的良好氛围。
10、自证无罪权应当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的一项重要权利,它区别于辩护权、禁止强迫自证其罪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