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
2、我在这里提议,专利权的保护期应该由原来的17年缩短为4年。
3、第四十六条专利复审委员会对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请求应当及时审查和作出决定,并通知请求人和专利权人。
4、他的回复略微谈到了Linux的开发进展,即将到来的新特性,还有他是否担心潜在的专利权诉讼。
5、全民所有制单位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必须经上级主管机关批准。
6、滥用专利权是指专利权人不正当地行使专利权,超越了法律规定的界限,从而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
7、同一洋货,在洋人手则无厘捐,在华人手则纳厘捐,无异为渊驱鱼,为丛驱爵,不独诪张为幻,流弊日多,且先失保护已民之利权,于国体亦大有关碍也。
8、逐渐形成了以王敏强为首,黄桂清、蔡广明、黄金林、谢崇焯为骨干成员,杨利权、温国星、邓均权等多人参加的***性质组织。
9、从此五大洲商务战事路政,惟我新疆执牛耳,而俄西伯利亚轨道利权可安坐而夺之,世有胸罗全球者,当不以鄙言为妄。
10、后来,任奉天省长的张作霖“在其实力所及之范围内致力于一步步收回一切利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