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西北政法大学付玉明副教授认为中国古代法律中的明德慎罚、德主刑辅思想,均可作为我国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文化渊源。
2、早在先秦时期,就已出现“明德慎罚”的法律思想,汉时则明确提出“德主刑辅”的思想,并强调“使之以和”。
3、从这种见解出发,周公提出了“明德慎罚”的主张。
4、“明德慎罚”、“令顺民心”是我国古代法律思想的基本观念,我们寄希望法规能够惩恶扬善,何谓善恶,民心自有公断。
5、惟乃丕显考文王,克明德慎罚,不敢侮鳏寡。
6、西周时期,周公提出“明德慎罚”,后经孔、孟、董仲舒等人加工为“德主刑辅”,成为封建社会的法制原则。
7、早在先秦时期,就已出现“明德慎罚”。
8、在中华民族天人合一、人性本善、明德慎罚的思维方式影响下,中国古代从周朝到清朝,实行了死刑缓期执行的制度。
9、“刑法者,国之重器也”,先贤们从历代兴衰中总结出了“明德慎罚”的法谚,在此种情势下,也有拿出来再学习的必要了。
10、因此,西周前期的统治者还颇注意敬天保民,克勤克俭,明德慎罚。
